产品介绍
产品亮点
携程5钻酒店 + 1晚大理海景酒店海景房;在有风的地方,承载旅行的精彩
洱海正班大游船:近距离亲近洱海,与苍山洱海共舞
探秘崇圣寺三塔,见证古老的南诏传奇
皇家观景台下午茶:享受云端之上,品味自然的馈赠
阳南溪自由活动:洱海廊道的入口,洱海边的花海世界
产品介绍
Ø 石林 | 玉龙雪山·冰川公园 | 蓝月谷 | 丽江古城;精华景点感受云南风情
Ø 《丽江千古情》 |《印象·丽江》 | 《彝乡恋歌》;三大民俗表演不负滇西风光
提前看懂,精彩行程
D1 起始地乘机→昆明接机→入住酒店昆明携程5钻酒店
D2 昆明→石林(含电瓶车)+季节性盲盒→车至楚雄→楚雄长街宴+彝乡恋歌→入住楚雄携程5钻酒店
D3 车至大理→洱海正班大游船→阳南溪(自由活动)→崇圣寺三塔(含电瓶车)→皇家观景台下午茶→入住携程4钻海景酒店海景房
D4 大理古城→玉龙雪山·冰川大索道→《印象丽江》→丽江古城→入住丽江携程5钻酒店
D5 束河古镇→(2次进山)蓝月谷→《丽江千古情》→大理动车回昆
D6 游客集散中心→送机
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
¥费用
包含 ▶ 行程中标注的酒店住宿费用:2人标准间,按床位计算,含酒店早餐费用;不占床则不含酒店早餐费用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午餐、晚餐费用:第1日不含任何餐饮,行程中已明确标注自理和不含的餐饮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云南省内机场接送车辆费用。
▶ 云南旅游组合保险(旅行社责任险)已按政府要求为游客购买!
¥
赠送及
自费 ▶ 赠送项目:
赠送表演《彝乡恋歌》+《印象丽江或丽水金沙》+《丽江千古情》
▶ 自费项目:无
费用不包含
¥费用不包含 ▶ 行程中未标注的自费项目及活动:如景区内付费拍照、游乐设施等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酒店,因不占床儿童所产生的酒店早餐费用,须按酒店标注现付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酒店,在游客入住期间所产生的个人消费项目:酒店/客房自费餐饮、自费饮品、付费电视、付费电话、付费传真、付费日用品、付费洗衣、付费娱乐等因个人需求所产生的消费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自由活动期间,因个人需求所产生的消费(包括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、餐饮)。
▶ 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,所导致产生的额外交通、餐饮、住宿等费用。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酒店
安排 昆明:惠玥温德姆、德尔塔酒店、亿豪城堡温德姆酒店、施柏阁酒店、龙达温德姆花园、银园酒店、擎天心悦、世纪金源、阳光酒店、泰逸东辉花园酒店、鑫盛达宏晟国际酒店、三茂城市印象酒店、江野度假酒店、花之城豪生大酒店、美豪丽致酒店
楚雄:海悦温德姆花园酒店,滇菌王JP希丽酒店或同级
大理:凯里亚德海景酒店、庞业雅阁海景酒店、沧海觅踪海景酒店、金沙半岛海景酒店、洱海龙湾海景酒店或同级
丽江:麦客达温德姆、金林温德姆至尊豪廷度假酒店、复华丽朗酒店、大港旺宝酒店、悦云别院、丽江国际、官房酒店、捷洛芙、丽江丽歌丽呈、M酒店、財祖、途景雅阁酒店或同级
昆明返住:花之城豪生大酒店、鑫盛达宏晟国际酒店、江野度假酒店、昆明呈贡万达嘉华酒店、滇中蔚景温德姆酒店(长水机场店)、海伟国际度假酒店(昆明滇池海埂公园店)德尔塔酒店、或同级
备注: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安排备选酒店时,我社有权安排同级别、同标准的其他酒店
餐饮
安排 本行程用餐标准为¥40元/人,保证按照标示价格进行安排,用餐为10人/桌。
【第一天】:早餐:无 午餐:无 晚餐:无
【第二天】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石林撒尼风味 晚餐:彝族长街宴
【第三天】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大理白族民俗风味 晚餐:大理白族民俗风味
【第四天】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丽江雪山营养餐包 晚餐:无
【第五天】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纳西民俗风味餐 晚餐:无
【第六天】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无 晚餐:无¥
费用
须知 ▶ 12周岁及以下不占床儿童,在旅游过程中只含正餐和旅游车辆1人使用费用,其他费用如:酒店不占床早餐费、景区景点全票(超高儿童)、活动体验费、娱乐表演门票等,须由游客现场自行付费,或在参团报名时提前补齐相关费用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酒店,因游客个人原因需要单人入住1间客房或超过2人入住1间客房需要加床的,所产生的单房差和加床费,须由游客现场自行补齐。
▶ 行程中标注的酒店,因游客个人原因需要升级或更换不在行程备注中的酒店的,差价须由游客现场自行补齐。
▶ 产品宣传和行程中标注为“赠送”、“礼品”的项目,费用属于本旅行社自行承担,不包含在游客缴纳的参团费用中。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,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兑现的,不退费用!
退改规则
旅行社违约:
在规定时间内违约,除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外,另支付违约金比例如下:
行程前4-6日,退还全额旅游费用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前1-3日,退还全额旅游费用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前出行当日,退还全额旅游费用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%的违约金。
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,携程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。
旅游者违约:
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,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:
行程前4-6日,收取旅游费用总额2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前1-3日,收取旅游费用总额40%的违约金。
行程前出行当日,收取旅游费用总额60%的违约金。
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,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。
温馨提示
▶ 玉龙雪山风景区旅游遇旺季/黄金周,景区运营方将根据天气情况、设备维护、索道停运等不可抗力因素,对索道运力进行调整。如遇调整情况导致无法按照原行程进行安排时,我社将根据公司实际配额进行调整,将原行程的冰川公园索道调整为云杉坪索道或牦牛坪索道,并对已调整的游客进行差价退补。
▶ 根据丽江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规定,身高超过1.4米(含1.4米)的儿童,如遇旅游旺季/黄金周,不能保证现场补票。为保证携带儿童出行的游客旅游过程不受阻碍,凡身高超过1.4米(含1.4米)的儿童需要提前制卡,请游客在参团报名时提前补齐行程中丽江段涉及需要补票景区、景点和其他费用:以实际为准重要
▶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导致无法安排入住行程备注中首选/备选酒店时,我社有权调整为同地区、同级别、同标准的酒店。
▶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导致行程中某一景区景点、餐厅无法按照原行程进行时,我社有权在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进行调整,或根据合同内相关约定进行取消。
▶ 如遇旅游旺季/黄金周/节假日和公路、铁路等交通部门对交通调整、限流,导致列车票、动车票超售、停售、延误等情况,影响原行程中交通工具无法按计划进行安排的(仅限于省内交通),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旅游车,原行程中列车/动车费用冲抵旅游车使用费。